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见习岗招聘启事
因工作需要,本院现招聘大学生青年见习岗位若干名。
一、招聘条件
(一)不在参保状态下,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青年可以申报见习:
a 类:毕业前六个月且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学生(不包括毕业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、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);
b 类: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;
c 类:16-24 岁失业青年。
(二)专业不限,具备熟练的电脑操作技能及一定的沟通能力。
(三)服务意识强,能吃苦耐劳,遵章守纪,服从管理。
(四)已参加过见习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。
二、选拔办法
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根据岗位需要对初审合格人员组织面试,确定见习人选后上报区人社局复核。
三、见习时间及待遇
见习期6个月,根据安徽省见习有关规定给予一定见习补贴,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四、报名材料
填写好本人报名表,并提供以下材料: a类: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、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、个人简历(附个人电子照片);
b类: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、毕业证书、个人简历(附个人电子照片);
c类: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、个人简历(附个人电子照片)。
五、报名方式
1.报名时间:2020年6月15日上午9:00—6月18日下午17:00;
2.报名方式:请将个人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:1214655785@qq.com,咨询电话0551-65352832。
六、录用、管理及使用
录用后,见习人员按照通知报道,签订见习协议书,与本院不建立劳动关系。因各种原因终止见习的,将有关情况填报人社部门系统备案。
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
2020年6月14日
附件:庐阳法院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报名表
来源: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